网龙发布08Q4及全年财报 净利下滑36%

来源:互联网 03-13-2009

  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

  网龙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广告及宣传开支和其它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

  网龙08财年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较上一财年增加约28.1%至约1.036亿元。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网龙的《征服》、《魔域》、《机战》、《投名状Online》及《英雄无敌Online》的持续广告及宣传开支所致。根据分别与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及法国育碧软件公司订立的协议条款,网龙已就《投名状Online》及《英雄无敌Online》的合作提供市场推广支援。此外,于2008年底,网龙继续增加其自行开发的游戏《开心》的市场推广及促销活动,而《开心》已于2009年3月正式推出。

  此外,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增加的另一原因在于,网龙采取多项防范及反击措施,旨在解决及减少行业公认问题私服对网络游戏特许经营的负面影响而使员工成本增加。

  于作出上述开支后,网龙开始自其旗舰网络游戏《魔域》获取更多收益。2008年度,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占总收益的比例分别约为12.5%及17.4%。

  行政开支

  2008年度,网龙行政开支较上一财年增加约124.9%至约人民币1.127亿元,由于网龙持续扩展网络游戏业务所致。行政开支增加主要是由于:(i)与中国电影集团公司、Disney Online Inc.及美国艺电有限公司等不同商业伙伴合作的业务发展需要大幅提升;(ii)网龙的整体扩充包括于回顾年内推出不同语言版本的网络游戏;及(iii)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人民币兑美元及港元升值导致汇兑亏损所致。截至2007年及2008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行政开支占总收益的比例分别约为7.8%及 18.9%。

  开发成本

  2008财年,开发成本较上一年度增加约141.1%至约人民币8980万元。开发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为配合新网络游戏的开发(包括上文行政开支所述与不同商业伙伴合作)而扩大研发队伍及增加雇员酬金所致。网龙研发队伍的员工人数由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412名增加至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1465名。网龙亦增加酬金,以提供具竞争力及吸引力的基本薪金。开发成本增加的另一原因在于网龙为解决及减少在销售及市场推广费用中所述的私服问题及与外部服务公司合作设计及开发而持续增加员工成本所致。

  员工数据

  于2008年12月31日,网龙共有2426名雇员(2007年:788名),其中1465名为游戏开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