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F专访:离火文化执行董事起点中文网作家跳舞
如果说是与游戏相结合,当下可能最合适的小说题材应该是一些玄幻类、奇幻类小说,因为这一类小说来说它可以做RPG模型。
记者: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现在在我身边的这位是起点中文网白金作家跳舞先生,您好。
跳舞:您好。
记者:您能先给各位媒体朋友们介绍一下您和您所在的公司吗?
跳舞:大家好,我是跳舞,是一名作家,是一名编剧,现在我们也新成立了一家做泛娱乐的新公司,叫做离火文化,我任执行董事。
记者:您作为白金作家,周知创作过程是很艰辛的,您在创作的过程中,有什么心得和感悟呢?
跳舞:我觉得做任何创作性的工作都是比较高难度的,而且也是很辛苦的。我做小说的原创创作做了近12年,我觉得最大的难处在于坚持,当你把一件事情持续做一年,做两年,做三年,做五年,做八年,做十年的时候很有可能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灵感渐渐地减少,甚至有可能遇到渐渐丧失的情况。如何找到新的刺激,刺激你去寻找更多新鲜元素就比较困难,这一点是我入行十几年来感触最深的一点。
记者:您在生活中是如何将灵感创意转化为写作素材呢?
跳舞:我平时无论是在看电影也好,看小说也好,或者说玩游戏也好,电脑上永远会有一个Word文档,文件名叫“火花灵感”,我会把灵感记下来。如果当下不抓住它,可能它走了就真的走了,因此把每个灵感都记录下来,这是创作过程中是非常宝贵的财富。
记者:面对文学IP与游戏结合的这种火热的现象,您有怎样的感受呢?
跳舞:这肯定对网文行业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为在还没有“泛娱乐”这个概念之前,那个时候整个行业还是比较保守的,可能在七八年前,或者在更久一点,网文已经在行业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是网文只是单纯的有个网站平台,文学平台,大家来阅读这个小说,一本小说可能有很高的人气,很大的影响力。比如说我个人有一本小说,在网站正版的阅读人次是3800万,可是那个时候没有途径可以把这么巨大的影响力变现,或者把它拓展到其他的领域,因为那个时候整个行业还没有“泛娱乐”这个概念。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一部小说可以改成电影,可以改成游戏,可以最大的把IP的价值体现出来,能变现,也可以提升影响力。这时候小说IP本身和其他行业的融合,它在价值转换当中放量非常巨大,关于这点我感悟非常深刻。
记者:您觉得什么类型的IP更适合与游戏相结合呢?
跳舞:如果说是与游戏相结合,当下可能最合适的小说题材应该是一些玄幻类、奇幻类小说,因为这一类小说来说它可以做RPG模型。我本人的作品改成游戏现在应该改了4部,这4部无一例外全是奇幻和魔幻类的。这一两年,尤其是从今年开始也有一些变化,随着市场的多元化,随着游戏类别的多元化也可能会出现新的题材,也适合于改编成游戏,玩家们也会愿意接受一些新的元素。其实我自己也有尝试,做了一款“都市异能”的游戏,有点类似于美剧《Hero》,而且在未来很短的时间之内就有可能把题材变得多元化,因为市场变大,同时我们的受众,我们的玩家他的接受能力是非常强的。
记者:您近期在新作方面有什么筹划吗?
跳舞:我现在正在写一本小说叫《天启之门》,这是我正在连载的一部小说,已经写了有半年,估计还得写一年半,其他的我会有一款游戏叫《天火燎原》,是三国类的题材,是放在我们自己的游戏公司来做,我们的公司也慢慢的在做这两个项目,两个项目齐头并进,这是未来最新的工作计划。
记者:您觉得95后和00后是否会成为文学作品的主要受众?面对新的一代人,您在创作过程中有新的方向和想法吗?
跳舞:的确现在95后和00后是比较主要的一部分读者用户,或者是玩家用户当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倒还没有达到占绝大多数。因为我们做过一些数据统计,以我个人而言,我的读者用户群体也有很多80后,甚至还有很多70后,基本上我的读者年龄层次是15-35岁。95后和00后的数据会变得越来越多,因为随着年纪渐渐长大,粉丝是会老的,很可能你的题材永远只会吸引这么一个年龄段的用户,可能过了一个年龄段之后他们就不再是你的用户了。随着越来越多的95后和00后进入我们的用户群体后,作为创作者而言,我觉得需要跟这些年龄层次的用户有一个思维上的沟通,因为你不能了解他们的想法,不能了解他们需要什么,你很难创造出能够被他们喜欢,被他们接受的作品。所以说目前而言,我觉得95后和00后他们可能需要的是更年轻一些的,更新鲜的,更刺激的,节奏更快的东西。网文的阅读也渐渐会变成碎片化的阅读,我们是占领用户碎片时间的东西,所以更加年轻化,节奏更加快,这样会适合现在的95后和00后的需要。
记者:您在创作过程中有什么新的方向,或者想法吗?
跳舞:因为我本人是写网络小说写了12年,我什么题材都尝试过,因为我没有局限自己,我写过都市,写过修仙,写过历史,写过各种各样的题材。目前来看,可能因为网络小说也是到了一个瓶颈,可能很多的套路,可能很多的故事都被大量的同行们几年下来写遍了,大家都在寻找一些新的尝试,寻找一些新的故事、题材,或者是套路上的突破和创新,在做一些新的尝试。我本人现在写的一本小说叫《天启之门》,就是在做一些新的尝试,可能在玩反穿越的概念。之前我们写了几年的穿越,现在我们写一个反穿越的概念,以前我们的题材是说一个主角穿越到异世界之后特别厉害,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我把这个idea反过来,你来到我的世界,凭什么称王称霸,此著是以“吊打穿越者”为主的。此外我在渐渐做一些影视方面的突破,包括今年和明年都接了1-2部比较重头剧本的创作,还和国内一些大咖合作,不会局限自己于网络小说的作家的身份,也会往编剧领域发展。
媒体提问:比如说电视剧,综艺节目,现在可以看到有些综艺节目开始尝试类似于游戏的形式,比如说真人RPG游戏,反观网络作家,作家由于泛娱乐大潮的影响,会不会对作品上有一些影响?
跳舞:其实网络小说和加入游戏的元素,其实很早就有了,并不是现在才有的。网络小说大部分的题材都是冒险类的或者说打怪类,它本身就具有很强烈的游戏属性,甚至很多网络小说做成游戏甚至可以跟游戏的设定无缝对接,它天然适合做游戏,我们很早就在做,并不是最近刚出现的。
媒体提问:请问您自己会参与到游戏的制作和营运当中吗?
跳舞:以前没有过,但是现在有。我们现在在做一款我们自己的游戏,因为这家公司是有我参与的,我们的公司叫离火文化,我们在做一款根据我小说改变的游戏叫《天火燎原》,这个游戏并不是单纯拿版权出来做的,我自己是公司的股东,我也是游戏的架构师,包括策划,包括所有的剧情、任务设定,都会一一去做,我会做一个深入的掌控。
媒体提问:您在小说的读者转换到游戏玩家这方面有什么建议?
跳舞:其实大家现在做IP,最早游戏行业要买小说的IP来做游戏,最直观的就是吸量,可以直接把小说读者转化为游戏的用户,这是所有的游戏厂商买小说版权最早、最开始的想法,我觉得他们的想法不能说是错,但是有一个概念,有时候做不到对症下药,因为游戏开发是有周期的,小说的创作也是有周期的,出一个什么结果呢?就好像说今年跳舞红我们把跳舞的书买来做一款游戏,可是当你买我小说的时候,我的书写了一年,是最红的时候, 但游戏研发也有半年以上,可能半年以后网上连载已经结束了,这时候人气已经下滑了,如果这时候游戏才推出来,它是有一个很大的落差,它的时间是错开的。第二点,很多游戏厂商只是买了一个小说版权过来,结果游戏和小说做得很不一样,这就会造成读者的反感,他觉得这跟我心中喜欢的那个小说的内容不一样,我喜欢的角色你都没有做出来,而你只是套了一个皮,这时候变成游戏厂商只花钱买了一个冠名权。如果说现在做游戏跟小说结合要更深入一点,有可能会做IP前置,我们在创作小说的开始就和游戏方洽谈,考虑到怎么把小说做成游戏,在创造小说的游戏当中双方不停地磨合,小说的创作和游戏研发基本上是齐头并进。当小说写得人气很高的时候,游戏也研发完成了,这时候可以拿来公测,这时候在人气上可以达到最高值。这种方式也有可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就是小说的内容和游戏的内容是尽量的吻合的,不会让读者转成玩家的时候觉得这不是我喜欢的小说,它不是我喜欢的东西,如果内容符合玩家设想的,那么它就有可能达到一个很好的效果。目前而言把小说IP做成游戏这是需要注意的方面,因为我们自己也是在做这样的尝试。
媒体提问:我想问一下手游现在的生命力都很短,有IP的手游的生命力相对长一点,您是怎么把控这方面的情况,保证游戏团队改编会跟IP原作比较契合?
跳舞:IP的生命力比较长,手游的生命力相对短一点,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我个人的感觉,怎么样能够保证游戏的质量达到预期,我觉得第一点得选择一个比较靠谱的合作方,因为游戏行业越来越庞大,也是鱼龙混杂,研发团队,运营团队,发行商的实际能力都是考量一家公司是不是靠谱的重要标准。我觉得第一点,像我这样原来以纯创作身份来“混江湖”的作者,有很多都是宅男,对市场也不了解,真的要选择靠谱的公司才能完成游戏。第二点,作家本人和游戏厂商磨合的过程也很重要,因为有可能大家气场不合,风格不合。第三点,因为现在有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现在整个市场对IP炒得非常热,IP价值放得很大,在我个人看来市场是有点过热的,我们不否认很多IP是可以挣很多钱,一个很红的IP,有无数的成功案例。但实际上在这些成功案例下面也有很多不成功的案例。所以要选择靠谱的合作方,当作家和游戏厂商的的顺利磨合,必须要具备这两点才能合作。我个人选择的是雷天互动,我希望我这款游戏能够做成成功的案例。谢谢!
记者:谢谢您。
跳舞:谢谢。